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认缴出资额的账务处理
摘 要:面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势下 生源荒 的困境,职业院校必须更新观念, 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教发展。社会认可度低、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滑坡导是致中职招生难的原因,应当在中职营销中渗透持有价值理念和 双主体 营销理念,以期对中职学校经营管理有所启示。 关键词:中职教育;营销;营销理念 中职教育营销理念探析 近几年在本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同时,中职毕业生的就业率良好,一些地区甚至达到95%,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5年,提出要大力发展中职教育,2007政府又出台了补助性政策,对于部分学生而言中职教育接近全免费教育。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读普通高中仍然是大部分学生的首选,许多中职学校仍然面临 生源荒 。 1 中职学校招生难的原因 1.1 社会认可度低 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过半中学生不愿选择职业学校。52.3%的中学生认为, 自己适合职业学校也不会选择它 ;49.8%的中学生认为, 即使自己想去,父母也不同意 。至于不愿就读中职学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29.9%的中学生认为职校毕业生的收入比较低;25.3%认为,职校毕业的学生进不了政府机关;13.5%认为,只有成绩差的人才去职业学校;11.5%认为,学职业技术只能当工人社会地位低。社会科学院发布2007年人才发展报告指出,职业教育虽然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社会对职业教育比较歧视,对职业教育院校的认可度不高。职业教育长期以来被社会普遍认为是 二流的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在的中考招生层次中居于低端,其生源多数是分数不能达到普通高中的考生。传统的教育观和人才观,长期影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期望,官本位和精英教育的思想比较严重。教育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受教育者向高阶层流动。我国是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很多农民家庭都希望孩子通过教育,脱离农村进入到社会较高层次的阶层。有研究表明,家长选择让孩子读中职学校,并不是被职业学校的优势吸引,而是由于孩子成绩不佳或 经济条件限制等原因的一个无奈选择。从以上社会对中职学校的认可度,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是职业学校发展的主要障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要加大投入,也要转变学生、家长对中职教育的认识。 1.2 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滑坡 职业教育的危机从表面上看是生源危机,关键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学生的问题。质量是中职的生命线,抓好管理质量和教学质量是中职建设的根本�:苣严胂�,一所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的学校能吸引优秀学生。普高热、高考热的影响之下,中职校招生难、生源素质不断下降。在学生生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少中职校只注重经济效益,不论生源好坏,一概收进。这些学生中,大部分的基础知识差,难于管理,这样客观上增加了职教的难度,也形成了恶性循环。中职院校教师来源比较单一,双师资人才缺乏。 表明,职业技术院校66.6%的教师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上讲台,有的学校甚至高达96% 。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和必需的专业技能。中职学校中外聘的兼职专业教师较多,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质量难以保障。各种主客观原因,使中职教育质量出现下滑。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思想不稳定,缺乏奋斗目标,起点低,文化基础差,学习自觉性差,公德意识淡薄,而且这些学生又往往与一些不良习惯有沾染,在学习中自律自制能力差,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动力不足,缺乏组织纪律性。学生素质的下降又增加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不信任感。 2 中职教育的营销理念 2.1 注重持有价值开发 中职教育正面临持有价值不被认可的困境。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中,一方面是高校、普高招生异常火爆而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分困难;另一方面是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形势非�?春枚猩词掷�,两者形成强烈反差。如果仅仅是从商品使用价值的角度分析,中职教育应该受到消费者的垂青。中职教育招生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对于中职教育产品发票的持有价值认可度比较低,所以中职学校要注重持有价值的开发和渗透。首先学校要切实改善办学环境,优美的校园,先进的教学设施,良好的实习条件,的师资队伍,无疑是吸引生源的重要条件。我们不难发现,越是办学条件差的学校,招生越是成问题;越是招不到学生,学校的生存越困难。因此,中职学校要千方百筹措资金,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其次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办学理念及毕业生为当地经济服务的典型事迹,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此外,也可组建教育集团整合教育资源,结合本校特点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式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此外,公共政策在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偏见方面应该负担其重要的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职教形象,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职业教育运作,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使职业教育成为公民心中的理想选择。 2.2 树立 双主体 营销理念 按照营销理论对社会群体的划分,职业学校也应存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两大主体。中职教育不同于其它中等教育,它具有比较直接的生产性。在中职教育过程中相关主体不仅仅是学�:脱�,还有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营销的核心就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中职教育的消费者不仅是学生还有企业,而且企业的消费需求是影响学生消费和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中职教育营销中学校需注重 双主体 营销。首先学校需广泛收集经济社会信息、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潜在学生对教育服务的需求信息,认真研究教育市场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特点,了解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需求趋势,在充分把握社会人才需求及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教育市场细分,并结合自身的优劣势进行 SWOT分析, 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和学校定位,确定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制订学科与专业设置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向潜在学生传递学校能提供的教育服务信息,强调本校教育特色和教学质量。通过各种营销手段吸引潜在学生选择本校的教育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对在校学生加强教学和管理,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树立以学生为导向的营销理念,将质量服务和营销融为一体。强化内部营销,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学校教学服务,向用人单位传播毕业生的专业门类和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信息,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促销工具向用人单位推荐学校毕业生,努力提高就业率。学校营销中的重要角色就是给学生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了解他们双方的需求,整合各方资源,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培养计划。学�?梢院推笠盗鲜敌� 订单 式培养计划,也可以运用市场机制,以重点职业学校为龙头,吸收相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参与共同组建教育集团,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这种模式在一些省份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2004年河南省建立了包括农业、公路交通、信息技术、财经、卫生、建筑、旅游、机电、工艺美术在内的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8养的质量和效益。职业教育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目前,河南省的职教总校数、招生数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的比例均列全国第一 。2006年山东省也组建了制造、服装等八大职教集团,整合教育资源,依托企业开展培训,使中小规模中职学校获得适度的支持。 3 结束语 至少在当前形势下,就业率将成为职业院校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筹码。高就业率不仅要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质量,还要开阔学校办学思路。就业率高,选择该校的学生就多,学校招生的选择面就越大,学校就越有可能招到更多更好的学生,进而毕业生的质量越高,就业率也就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也得到了无形的提升,这样就形成一个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学校就在这个良性循环中得到发展。中职学校在营销中的重要角色就是给学生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了解他们双方的需求,整合各方资源,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培养计划,提高中职教育的持有价值。 【】 责任编辑:老A 西北铝市场营销战略分析
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五、办理时间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六、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七、办理渠道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十、退(补)税(一)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4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4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4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二)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十一、汇算服务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十二、其他事项《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2.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3.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税务总局2023年2月2日解读:关于《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新税法要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得益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相关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前三次汇算平稳有序,汇算制度的便民化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因此,《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三次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公告》共有十二条。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汇算的内容,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以及纳税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税前扣除;第五条至第九条,主要明确了汇算的办理时间、方式、渠道、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受理税务机关等内容;第十条,主要对办理汇算退(补)税的流程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十一条,主要围绕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预约办税、优先退税等事项进行说明;第十二条,主要明确相关条款的适用关系。二、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变化有哪些?《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主要的变化有: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三、今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一)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24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二)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三)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更多推荐: 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