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缴纳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怎么做?
某公司在今年1月份税务检查出有张上年5月份的进项发票是假票,并已于1月份按票面税款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当时这张票用于采购,并且货物已经售出,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鉴于货物已经在上年度销售,相关货物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涉及这笔税金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处理参考了国税发[1998]044号规定的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但是在财政部最新下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并没有 增值税检查调整 这个科目,因此可以将上述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替换。(如果公司财务软件不能自行增加 增值税检查调整 明细科目的话,建议通过 进项税额转出 核算)。 想学更多实用知识、技能,欢迎加入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老师指路,会计圈里人一起切磋、学习,练就实务真本领,赢得自信的资本。匹配岗位:基础会计、、往来会计等,目标薪资:5000-10000元。猜您喜欢: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由酒店直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抵扣吗
【问题】哪些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要进行个税汇缴?【答案】1.《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综上,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都需进行经营所得汇缴申报。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