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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防范税务需要“内外联动”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卷烟例外),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消费税大多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大多不纳税,因此,若能减少生产环节销售价值增加销售环节的销售价值,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起到节税效果。比如生产加工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公司,由于涉及消费税,可以通过设立单独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降低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具体筹划思路:注册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公司的产品发票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由于这些应税产品发票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在销售环节就不用缴纳消费税,只要卖给销售公司的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1)税务筹划注意事项在实际运营中,营销部门作为企业经营价值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企业将一部分利润留在销售公司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在税务筹划中,要合理划分生产环节的利润和销售环节的利润。根据市场规律,一般制造环节的利润是很低的,所以估计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比如30%-40%的利润分配到销售公司是一个合理的划分。但是绝对不能把超出正常范围的利润都转移到销售公司,这样有违常理,会导致税务核定,只要适当调配,还是有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的。(2)案例例:2020年12月,甲实木地板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实木地板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实木地板每平方米销售单价100元 ,销量为1万平方米,毛利率为25%(实木地板消费税率为5%),不考虑增值税。①税务筹划前甲公司对外销售100万元甲应缴纳消费税=100万元×5%=5(万元)。②实施税务筹划筹划思路:注册独立核算的经销公司,将甲公司的产品发票先销售给经销公司,公司再卖给客户。由于木地板的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具体操作:甲公司注册成立乙公司(独立核算),甲公司在生产环节出售实木地板时降低到以每平方米80元出售到乙公司,乙对外按单价100元销售1万平方米实木地板,销售额为100万元,这样甲公司会减少20万利润,乙公司增加20万元的利润。③策划后计算应交税甲公司降价卖给乙销售公司后,乙公司在销售环节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甲公司生产环节应交消费税=80万元×5%=4(万元)④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效应对比:甲公司策划前应交消费税为5万元,策划后应交消费税为4万元,节税金额=5-4=1(万元)注意: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案例+干货的详解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点击了解详情 想了解更多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会实务选课中心,相关标签: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要点,你了解了吗?

            【问题】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如何计量和报告?【回答】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和报告。具体步骤如下:1. 首先,对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在转换后,需要重新评估房地产的公允价值。2. 其次,确定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初始成本通常是指购买房地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等值物品的金额。3. 在转换后的会计期间内,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可以选择使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成本模式:按照初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减值损失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计算和确认。公允价值模式: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将会计入损益表。4. 最后,对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报告。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在损益表中披露相关的收入、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性的指导,具体的计量和报告方法可能会受到不同会计准则和法规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法规,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更多推荐: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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