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2011年资本交易项目检查方案
【问题】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规定是什么?如何申请?【答案】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一条,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第二条,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第三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根据《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规定:第一条,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第二条,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办理要求: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捐赠的口罩等医疗物资,按照什么金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问题:销售方本月为我公司补开了10%税率的专票,能抵扣吗?答案:《总局关于深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因此,你公司本月取得销售方补开的1 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征收?哪种情况下可以核定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