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问题】供电企业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回答】根据《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3号)规定:“一、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二、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 三、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更多推荐: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100万以内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问题: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给部分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请问这部分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否允许在前扣除?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明确一个概念,五险一金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支出? 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此推断企业所得税扣除的未给部分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工资薪金支出,属于本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允许税前扣除。(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熊超老师:会计师、税务师,财税实务专家。 5A级事务所从事税务鉴证、顾问和税务咨询实务工作多年,擅长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和纳税筹划的实务运用。20+年奋斗在中小企业财税实务第一线,实战经验丰富,心得独到。曾在多家全国性的知名会计培训机构(面授)担任会计实操讲师,洞悉理论与实操的差异,知晓企业所需与学员所求,所以授课特别接地气,并且在国内首倡“税会一体化”教学法,让税会的实务运用不再是一件难事。本课程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讲解金税三期下的费用实务与风控:费用的票据要求、费用的安排:推算方法、费用核算与风控、常见费用的税会处理、结合实务案例,录播细节讲做法,直播抓重点。让学员充分掌握处理技巧。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租入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费是一次摊销还是分期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