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否还需要预缴税款?【答案】不需要。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以后,延续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体户需要做汇算清缴吗?
案情简介: 近日,地税部门在对某公司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时,该公司财务人员反映 本单位近期要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并结合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发放全年奖金,在发放全年奖金当月,还打算同时发放半年奖、季度奖、先进奖等。 问这些奖金是否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此,税务人员对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纳税评估辅导。 税法分析: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其他奖金应区别对待:《》(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按照国税发《》(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计算方法如下: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12个月,按其商数(结果)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则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例如:某纳税人2013年1月15日取得公司2012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2012年度下半年奖金10000元,2012年第四季度奖金3000元,当月工资2000元。 这位纳税人应根据下列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则上述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12个月后,按其商数25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 10%-105=2895(元)。 该纳税人当月工资是2000元,虽低于扣除费用标准3500元,但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半年奖和季度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当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为:2000+10000+3000=15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3500元。则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0000+3000-3500) 25%-1005=1870(元)。该纳税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895+1870=4765(元)。 假设该纳税人当月只发放了当月工资2000元及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由于该纳税人当月工资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则当月工资所得2000元不用纳税,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时,先确定商数=[30000-(3500-2000)]/12=2375,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000)] 10%-105=2745(元)。即该纳税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0+2745=2745(元)。【】 责任编辑:米粒儿 企业为员工负担个税单独列支管理费 不准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