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问:转让不动产取得哪些凭证可以差额扣除? 答:《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三)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转让写字楼的业务,凭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合法有效凭证可以差额缴纳增值税。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 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怎么办
问题:发放福利,员工是否缴纳?答案:根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2020年4月征期时间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