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分公司注销,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结转总公司?
问题:请问3月1日到5月31日增值税征收率降为1%。那么小规模自开专票是不是也可以开1%税率?对方收到可以正常抵扣么?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若您实际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收票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您缴纳的税额进行抵扣。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3月金税盘清卡截止到几号?
问题:哪些固定资产的费用适用于税前一次性扣除?答案:1.所有企业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2.所有企业2014年以后新购进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3.属于制造业的小微企业,2019年以后购进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4.所有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5.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注:上述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提醒:1.上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下同);2.上述新购入时间点的确定: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下同)。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用的审核,应当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