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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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答案】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2024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提问】: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月忘记申报抵扣了,本月还可以抵扣吗? 【回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2017年7月1日后为36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 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因此,除了属于《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第二条的客观原因以外,未按照规定申报期限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继续申报抵扣。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想要了解更多的财税知识,赶快加入税务精英训练营,快速掌握税务实操技能,开启税务的知识之旅吧!匹配岗位:税务主管、税务经理等,目标薪资:10000-无上限猜您喜欢: 【】 责任编辑:大毛 税务精英训练营免费视频:纳税筹划风险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