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方式有几种?如何办理?
问题:发票上购销双方的开户银行、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否可以简写?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发票管理办法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另外,根据《总局关于修改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决定》(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内容应据实填写,如确因字数限制填写不完整,可在不影响真实性的前提下适当简写。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公式
问:退税代理机构应如何办理离境退税申报?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将上月为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金额生成《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表》(附件6),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作为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的依据。同时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表》;(二)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三)经境外旅客签字确认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收款回执单》。第二十五条 退税代理机构首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时,应首先提交与省税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口退(免)税备案表》进行备案。第二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数据审核、比对无误后,按照规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向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付。省税务局应按月将离境退税情况通报同级财政机关。……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哪些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