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超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什么科目核算?如何做账?
问题:相较于之前公益慈善捐赠支出的税收政策,这次出台的疫情捐赠所得税政策有什么特点?答案:在此之前,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和法对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其中,企业通过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在年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个人通过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在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国务院规定可以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例如通过中华慈善总会等机构进行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相比之下,此次出台的政策有了两个方面的突破。第一个方面主要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政策明确,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第二个方面主要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考虑到疫情紧急,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疫情期间属于特殊时期,无论是防疫还是纳税都有符合当下的新政策,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合法合规享受响应政策。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
笔者曾在一商品流通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每隔一二个月就有一次数量不等的烟酒报损,报损金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最多的是春节前一个月,报损额达到4万多元。而且每次报损的烟酒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几个品牌,会计处理也比较规范(后附报损实物清单和报损审批手续)。 笔者看到这种情况,总觉得这里面有 猫儿腻 ,于是向该企业财务科长提出了疑问:企业经营的烟酒品牌很多,为什么损耗的烟和酒仅是这几种品牌?为什么每次报损额基本上在1万元左右?为什么春节前一个月的报损为平时的4倍?该企业财务科长一口咬定都是正常损耗,并解释说销量大的烟酒其损耗自然就大,年终损耗多一点是因为进行了年终盘点,而且此前来他们单位检查的所有部门均未对此提出不同意见,财务科长的解释自然不能让笔者打消疑虑。 笔者遂借参观为由请该企业的一名会计陪同来到企业的商场部,财务科长很谨慎,也跟着笔者到了商场部,为了不引起怀疑,笔者先故意在商场转了一圈,最后站在了烟酒柜前察看并主动与营业员随便聊了起来,从站柜台的辛苦,再聊到年工资收入、奖金多少,财务科长见与营业员聊家常就走开了,笔者立马就问营业员奖金是怎么考核的?营业员说是分柜组按营业额来计算的,再问她如果损耗了怎么办?营业员随口就说扣奖金呗!笔者立马追问: 那你们每个月因损耗而扣的奖金不是很多吗? 营业员说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不存在扣奖金的问题,他们的损耗一般是年终盘点时才发现并一次性扣奖金,而且损耗很小。这样,笔者很快就将该商场烟酒柜频繁报损烟酒的问题查问清楚。实际情况是,该企业平时用烟酒对外送礼或招待客人时,先从烟酒柜台上领用并由经办人员签单,等签单累计额大约有了1万元左右就去结账。至此,笔者的疑虑终于得到印证。 实际上,在日常检查中经常会遇到类似上述弄虚作假的情形,单独看一二份会计凭证或一二笔账务处理,因为手续齐备,可能不会产生疑问,但把多个月份及全年的情况联系起来看,就可能发现有悖常理或值得怀疑的情形,这时,检查人员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要用合理怀疑的态度,用自己的职业敏感和悟性去分析其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然后通过相应的检查程序去分析和证实自己的怀疑是否合理和正确。实际上,上述问题的实质早就在笔者意料之中,在到该企业检查的第一天,笔者就已经注意到该企业招待客人用的是 中华 牌香烟,而从报损单中又看到有 中华 牌子的香烟,所以不自觉的就与招待费联系在一起,所需要的是有力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 必须注意的是,检查中一些被检查单位往往对检查人员的合理怀疑认为是疑神疑鬼,容易产生对立情绪,从而不能很好地配合检查工作,此时,检查人员一定要对自己怀疑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把握,同时还要注意检查方法,尽量不要采取过急或容易引起矛盾的检查行为。此外,检查人员还要注意自己的检查态度,注意保持双方良好和正常的检查与被检查关系,要做好适当的解释以取得被检查单位的理解,即使最终查明不存在所怀疑的问题,也不能让被检查单位产生误解。 责任编辑:冠 低价销售商店的税务处理